民法典法律知识

恶意使用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2022-05-06 13: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恶意使用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法律责任如何承担?对此恶意使用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恶意占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恶意使用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一、恶意使用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恶意使用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恶意占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仍然占有他人财产。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恶意占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包括两个方面:

  民事责任。应该将原物及孳息返还所有人。造成所有人损失的,还应该赔偿。

  刑事责任。数额较大拒不归还,以侵占罪定罪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恶意不当得利的相关解释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而把受益人知情作为恶意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三、恶意不当得利与善意不当得利如何界定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一)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二)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

  二者返还范围不同:

  (一)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二)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对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的范围因善意与恶意而不同,应当说这是民法理论讨论的问题。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恶意使用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法律责任如何承担?的相关知识,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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