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运输索赔的种类有哪些?

2022-05-08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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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运输合同是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种类之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损害的,会涉及索赔问题,那么运输索赔的种类有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运输索赔的种类有哪些?

  一、运输索赔的种类有哪些?

  向船公司索赔

  (一)船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

  船公司收受运费为托运人运送货物,由装货至交货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保持货物的原状,船公司对于货物的灭失、毁损、延误、迟到等损害,除非能举证证明船方在收受、运送、交货过程中船方并未怠忽责任,也无任何过失,否则不能免除赔偿的责任。因此。节方除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害外,必须赔偿货物的残损的损失。然而:船公司于签订运输契约时,多在契约内或提单内依法规定免责条款以限制其所负责任。

  (二)船公司的责任期间

  关于承运人负责运送期间,依海牙规则第一条规定:“始于货物装上船之时,而止于货物离船之际”。就习惯而言,除佣船场合须看如何约定外,一般定期船公司承运货物的条件多为,运送期间是开始于货物在装货港搬上船边索具。而终止于货物在卸货港从索具中卸落船边。换言之,就是。所以,其责任期间为。

  (三)船公司赔偿金额的规定

  承运人因过失违反处理承运货物应加以的注意时,对于承运货物的毁损、灭失应负责任。即使对于货物的迟到也应负责任,除非承运人能证明其在处理货物时已加以必要的注意及处置,才可免除其责任。

  损害赔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明外,应以填补债权人所受损害及损失利益为限。

  (四)赔偿的请求期限

  有受领货物权利的人,如欲对运送人要求因货物的毁损、灭失所发生的损害赔偿时,应于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向运送人或其代理人发出损害通知。

  向航空公司的索赔

  (一)航空公司的责任范围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定,航空运送人对于已登记的货物,在航空运送期间内,有毁坏、灭失或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航空运送的货物,因迟到所受的损失,运送人应负赔偿责任,但尚须就各种情形视其是否超过合理时间以决定其是否迟到。

  上述责任的形成,以运输人怠于注意为条件,如运输人能证明其已给予充分注意,为运送人负责任,即使未予充分注意,成立上述责任时,其责任范围,也仅负“限制责任”。

  (二)航空运送人的责任期间

  航空运送人对已经登记的货物,在“航空运送期”内有毁坏、灭失或损害时,应负责赔偿。“航空运送期”是指货物交付运送后的期间而言,即在航空站中,在航空器上或在飞行场外降落的任何地上,均包括在内。

  (三)损害赔偿金额的标准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定,航空公司对于承运货物的损坏赔偿金额以每公斤250法郎为限;其托运人于交付时有特殊声明,如需付额外运费,且已照付的,运送人除能证明所声明的价值比实际价值较高者外,应照所声明的价值赔偿。

  (四)索赔请求的期限

  货物经权利人接受无异议时,即认为是依运送文书所规定完好交付的表现证据。

  货物有损坏时,权利人应于发觉时即向运送人声明异议。声明异议自收到日起不得逾14日,如因迟到所致的损害,则自该货物得为处分之日起,最迟不得逾21日。

  二、运输索赔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从理论上讲,除了不可抗力、货物内存缺陷及托运人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外,承运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均应向货主负赔偿责任。但因运输惯例、相关的国际公约、海商法均规定了承运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免责事项,因此,进口商向承运人索赔的范围大大受限。通常情况下,只有下列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损坏,进口商才能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

  (一)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如野蛮装卸致使货物跌落或相撞的损失。

  (二)积载不当而致损。如轻重货物不合理堆积、货物串味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三)短装短卸损失。因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装卸货物短少、数量不足等损失。

  (四)照料不当而致损。如在运输途中,没有及时、适当通风;调节货舱温度导致货物腐烂、受冻等损失。

  (五)货物水渍损失。除共同海损外,货物遭受海水浸泡而失去使用价值等。

  (六)不合理绕航或变更航程导致的损失。如触礁、沉没、互撞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七)不按规定将货物装于甲板而致损。如承运人擅自将货物装于甲板上,而使货物致损等。

  (八)其他不能免责的过失导致货物损失。

  三、物流索赔函范文

  物流索赔函范文

  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经贵司运至XXXXXXXX ,交付收货人XXXX 托运数量XXXX (货运单号:XXXX)我公司已全额支付了上述托运货物的所有费用。

  XXXX日,贵司将上述我方货物交付收货人XXXX验收。收货人验收时,经贵司工作人员及收货人查验,发现所收货物共计XXXX ,另外XXXX查无去向。所丢失上述我方货物,价值合计XXXX 元。

  请贵司将上述价值额于 XXXX年XX 月XX日前赔偿我方。上述货物的丢失已导致我方相关设备无法按时正常投入运转,为防止损失扩大,我方已支付了远远大于丢失货物价值以上的费用。如果贵司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上述赔偿,我方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全部损失。

  请贵司珍视自己来之不易的商业信誉,本着长期合作的契约精神,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

  顺祝 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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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运输索赔的种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因为运输索赔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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