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

2022-06-2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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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因解除的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就比如如果是当事人之间协商解除合同的,则原合同不一定具备溯及力。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一般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解除之后有哪些条款还有效

  合同解除之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还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合同条款不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但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三、在职员工签了合同能不能解除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二)单位法定解除

  1、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者法定解除

  1、劳动者单方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员工依照法定的解除预告期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合同。

  2、劳动者随时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就是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合同的解除是需要经过相关流程的,合同的解除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产生效力。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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