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签订日期算不算重要条款

2022-06-2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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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签订日期算重要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可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条款。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成立的,属于合同签订日期是属于合同的重要条款或者事项。
合同签订日期算不算重要条款

  一、合同签订日期算不算重要条款

  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日期是属于合同的重要条款,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成立的,所以合同的日期非常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对于合同签订的日期该如何鉴定?

  可以对笔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先成立,而后生效。成立需要合同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即可以,而生效则需要法律判断。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劳动合同,由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往往劳动合同订立之时,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另外,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较为宽松些。

  根据民法典对合同成立时间的法条规定,应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该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最后签章的签注日期,则以该签注盖章之日为合同成立日;若无,则鉴于履行行为原则上应该晚于合同签订日,故在能证明履行行为的基础上,该履行行为应可以视为合同成立的起点。

  具体如下:

  (一)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二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合同成立。

  (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三)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四)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三、民法典中合同是否要约定具体的期限

  签订合同的时候,对履行期限进行约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就有必要约定买卖交易完成时间和还款期限。

  合同签订的日期属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或者事项。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合同签订日期算不算重要条款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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