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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收购的方式的区别以及要约收购类型有哪些

2022-07-03 12: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方式的区别在于交易场地、股份限制、收购态度、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收购性质等方面的不同。按照收购的数量来划分,要约收购的类型有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两种。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收购的方式的区别以及要约收购类型有哪些

  一、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收购的方式的区别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方式的区别如下:

  一是交易场地不同。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二是股份限制不同。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

  三是收购态度不同。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又称敌意收购。

  四是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

  五是收购性质不同。根据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两种。

  二、要约收购类型有哪些

  要约收购的类型有全面要约、部分要约;差异在于要约收购的股份数量不同。


  要约收购的最大特点是其基于股东公平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根据自身情况作出选择,因此这也属于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方式,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各种内幕交易的发生,还可以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要约收购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要约收购的具体含义是指的是收购人先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准备收购的公告,在经过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确认后,即可实行收购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目前各国证券市场上使用最多的收购形式就是要约收购。即:通过公开向全体的股东成员发出要约,实现控制公司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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