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2022-06-24 14: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这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一般要到房产机构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权利、出租房屋为违法建盖、租赁合同的期限违法等。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对住宅用房来说,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找法网提醒,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如下: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的。

  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

  4.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8万的违约金可以吗

  房屋租赁合同8万的违约金是否可以,要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情况而定,对于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在法律上未统一规定,要根据双方协商情况而定,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过高,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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