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以及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2022-06-23 17: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的方式就是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能够返还取得的财产的,应该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应该先按照约定的管辖法院来处理,没有约定的,就按照法定的管辖法院来确定。
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以及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

  对于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民法典确立了基本的处理规则:“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已经进行的运输活动是无法返还的,因此,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折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以参照运输合同约定的价款确定。在承运人未能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应当由承运人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否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无效货运合同概念

  无效运输合同的概念就是指虽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订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损害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从订立时起即没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运输合同。

  订立运输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而实施的法律行为。这种行为只有完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并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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