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以及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2022-07-03 19: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推定形式、法律规定的其它方式等。合同在成立时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以及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

  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有: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3.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

  4.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二、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包括: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找法网提醒您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三、合同成立时可能生效也可能失效吗

  合同成立时可能生效,但是不可能失效,因为合同成立前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不存在失效的情况。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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