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以及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2-07-03 17: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包括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等。当事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货物的包装要求、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注意事项、收货人的义务等。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以及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关于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主要有:

  1.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

  2.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

  3.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

  4.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

  二、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3.货物包装要求;

  4.托运人注意事项;

  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6.收货人的义务;

  7.货损赔偿方面。

  三、货物运输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

  1.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

  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这是最常见的划分货物运输合同的标准,铁路运输合同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就是:

  (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铁路货物运输的托运入与经营铁路运输国营企业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货物运输的协议。

  (2)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在水路货运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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