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平等原则,合同订立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即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合同订立的构成要件包括: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4.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订立合同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等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但是,需要特别提示大家的是:书面合同具有清楚、明确和容易取证的优势,而口头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将很难取证和证明,司法实践中很难获得法院立案,更不必谈胜诉。因此,买卖、交易,建议签署书面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