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仓单质押的一般流程以及仓单质押风险有哪些

2022-07-02 11: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仓单质押的一般流程包括当事人签订仓储协议、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物流企业与银行签订保证书,确定双方的责任等。仓单质押的风险包括防范信用风险、防范市场风险、防范法律风险等。
仓单质押的一般流程以及仓单质押风险有哪些

  一、仓单质押的一般流程

  仓单质押的一般流程是:

  1.借款人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企业仓库交付货物,经物流企业审核确认接收后,物流企业向借款人开具专用仓单。借款人同时向指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保险,并指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向物流企业核实仓单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

  3.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银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

  4.物流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责任。

  二、仓单质押风险有哪些

  仓单质押风险有:

  1.防范信用风险,

  2.防范市场风险。注意质押商品的选择和注意仓单代表价值的足额与充分。

  3.防范法律风险。

  三、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

  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其对仓储物处分权受有限制。仓单作为一种物权证券,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取得仓单意味着取得了仓储物的所有权。但仓单一经出质,质权人即占有出质人交付的仓单,此时质权人取得的并不是仓储物的所有权而仅为质权;对于出质人,因其暂时丧失了对仓单的占有,尽管其对仓储物依然享有所有权,但若想处分该仓储物,则势必会受到限制。出质人若想对仓储物进行处分,应当向质权人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经质权人同意而取回仓单,从而实现自己对仓储物的处分权。找法网提醒您在前者,表现为仓单质押消灭;在后者,表明质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持信任态度而自愿放弃自己债权的担保,法律自无强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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