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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司法解释

2021-04-1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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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撤销权是指一个可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权是撤销权人因为合同中欠缺的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了单方意思表示撤销的撤销权利。那么,你知道合同撤销权司法解释是什么吗?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一下合同撤销权司法解释及其相关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撤销权司法解释

一、合同撤销权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在《关于适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中对如何适用好撤销权作了解释。

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一是明确了管辖,防止乱争管辖;二是便于在发生法律效力后的执行,同时也可以更好地防止原告乱用诉权,恶意诉讼。

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因为撤销权的审判结果关系到受益人或受让人的利益,该受益人或受让人有独立请求权,如果不将其列为第三人就等于剥夺了其上诉权。而且在这类诉讼中只有受益人或受让人参加才能查清撤销权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是否应予支持。

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由于债权人所主张的债权的大小不同,可能只主张撤销放弃债权即可,也可能需要对另外的转让财产也请求撤销,或者是只撤销部分就可以满足自己的债权的实现。因此,法院应该按照债权人的请求去审理,不应该自行决定审理的范围。此外这种解释明确了法院依法撤销行为,自该行为开始即无效。第三人因该行为所获得的一切利益也都归于无效。

该条解释同时又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果不同的原告,请求撤销的标的是两个以上标的,其中有的标的是共同的,也应该并案审理。审理后对起诉正确有理的予以支持,不正确的不予支持。这时需要注意,必须是同一被告同时又是同一标的,如果是同一被告但不是同一标的就不能并案审理。因为他的请求标的不同涉及的法律关系也不同。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撤销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了此期限还不行使,撤销权人就会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该合同有效。

三、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撤销权司法解释及其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对合同撤销权司法解释有了一定的了解,了解相关合同撤销权司法解释方面的知识,能够使我们更好的处理自己的合同事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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