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规定的内容有:总则、委托物业管理事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合同期限、违约责任、附则等。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到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主要需要以下材料:
1.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2.《物业服务合同》;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
7.物业项目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8.事实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现状的情况说明、仲裁或司法文书等相关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上述材料除要求原件的外,均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可以单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主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