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有哪些

2022-09-29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分别有,前者需要进行办理登记等,其中合同的约定、效力等在成立时生效,后者在于需要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需要真实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有哪些

  一、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如下:

  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找法网提醒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的平等原则

  合同成立的平等原则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

  三、合同成立的自愿原则

  合同成立的自愿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订立合同,和谁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除违法内容),同时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变更相关的内容,拥有解除的权利自由,违约发生时候,自由约定如何处理,该怎样处理相关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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