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2022-09-15 13: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合同主体适格;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合同依法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有:

  1.合同关系所属的阶段不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成立属于合同订立阶段,是要约和承诺阶段的终结,不涉及合同义务和合同责任的问题;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生效是在合同订立终结后,开始实现合同目的,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处于履行阶段,因而存在必须履行义务及违约责任等问题。

  2.反映的内容不同。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不同范畴的问题。合同成立属于合同订立的范畴,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是对合同的事实上的判断。合同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而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是对合同的法律价值判断。

  3.体现的原则不同。合同成立要件体现合同自由原则,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自主权,合同是否成立,只能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判断,不应夹杂着国家对合同的态度。法律的任务是为判断合同是否存在提供一些标准,这些标准是客观的,任何人依据这些标准,对合同是否成立都能作出同一的评判,这是合同成立制度的价值所在。合同生效要件体现的则是国家干预原则,由国家对合同的约束力予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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