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否随时解除

2022-09-16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需要给予对方相应的通知,且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进行通知,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没有进行约定租赁期限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否随时解除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可否随时解除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会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找法网提醒您,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的内容

  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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