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解除方式如下:
1.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
2.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找法网提醒您,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连带责任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