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务人失踪应该向谁讨债

2022-10-07 14: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债务人失踪应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讨债。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债务人失踪应该向谁讨债

  一、债务人失踪应该向谁讨债

  债务人失踪应该向欠款人的财产代管人或担保人讨债。如果欠款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讨回债权。

  二、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

  债务人的义务如下:

  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三、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

  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转让债务的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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