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还款日期超过不还该怎么办

2022-09-23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还款日期超过不还可以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债务人及时进行偿还剩下款项;协商无果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款项的通知单,或者准备好证据向法院起诉。
还款日期超过不还该怎么办

  一、还款日期超过不还该怎么办

  还款日期超过不还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在还款日期超过后仍然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找法网提醒您,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怎么确定还款期限

  写欠条的时候最好是约定还款日期,以免以后发生什么争议,出于朋友或亲戚的立场又不好意思要求还钱。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在还款日期到了之后的三年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起诉对方还钱需要哪些证据

  起诉对方还钱需要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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