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附随义务主要指哪些

2022-11-17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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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附随义务主要包括了通知的义务和协助的义务,以及保密的义务,在合同终止时,需要当事人及时通知另一方,还需要协助对方恢复原状,或者协助保管等,同时还需要不得泄露等。
合同附随义务主要指哪些

  一、合同附随义务主要指哪些

  合同附随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通知的义务: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提存的地点和领取方式。

  2.协助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3.保密的义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合同附随义务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附随义务的原则如下:

  1.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优先的原则

  2.以诚信原则为基准的原则

  3.尊重交易习惯的原则

  4.适当限制的原则

  三、合同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合同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如下: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找法网提醒您,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究竟属于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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