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的必要条款有哪些

2021-04-2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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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与他人签订合同,因此,事先了解合同的必要条款是非常有必要的事。那么大家都知不知道合同到底都有哪些必备条款呢?今天,华律合同纠纷律师整理了以下关于“合同的必要条款有哪些”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的必要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的必要条款有哪些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

3、数量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

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

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

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

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

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

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5、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作出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3、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4、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5、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三、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由上可知,合同是有很多必备条款的,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应该做好相关知识的储备,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合同的必要条款有哪些”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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