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租人的义务有什么

2022-10-19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承租人的义务有支付租金的义务,还有妥善保管租赁物,以及租赁物不可更改,承租人与出租人可以进行协商约定租金和租金支付的时间,方式等,且对租赁物进行改善等都需要经出租人同意。
承租人的义务有什么

  一、承租人的义务有什么

  承租人的义务如下:

  1.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租赁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的权利是什么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找法网提醒您,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三、房屋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吗

  房屋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或者默认同意的,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续订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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