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2021-04-25 17: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很多人都只看到房屋价格、房屋地段等,对于房屋等都没有那么的清楚。有些人在买了房屋之后也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很多人担心合同效力。找法网小编做了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的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以其是否满足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符合法律效力它就能够生效,跟房屋有没有房产证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这里就以农村无证房屋为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农村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系对农村房屋交易过程中为维护交易安全而制定的一种原则意义上的管理性规定,旨在规范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关系。对以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不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致使标的物不能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农村无证房屋买卖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2007年8月30日修改前为第37条)关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不得转让的农村房产的适用范围,理论上及实务中不乏争议,地方司法裁判亦呈现不同样态。笔者认为:就将来取得产权的房屋设定买卖,并不必然导致因当下未领取权属证书而致交易行为的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不得转让的农村房屋一般是指自始至终都不能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该条款主要针对不认定无效即不能达到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并将会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买卖合同;其设置目的是对在房屋所有权人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对农村房地产权属进行转让和实际变动行为的一种限制,而不必然产生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但不动产登记只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非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问题是:嗣后取得合法处分权,不妨碍订约时该标的房屋无权属证的交易行为效力,但至纠纷成诉,合法处分权前提下仍不能判断权属能否最后取得或取得已无意义,能否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认定合同效力,依然存在讨论余地。

3、以农村无产权证的房屋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签订后,在未办产权证前,买受人亦未依约支付购房尾款,一旦拆迁导致该房权属证书无法办理或办理已无意义。签约时明知农村房屋产权不能及时办理,或在产权办理之前出现受阻事宜导致无法办理或办理无意义的,约定买受人以领取权评估并预先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4、拆迁安置房、产权人已去世的遗产房、集资房、预售房、房改房,以之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实践中多出现"无证转让"情形,一方面存在上述法律适用上的争点;另一方面也因真正权利人的扑-朔迷离易造成无权处分情形发生。故此类农村房屋交易,需要对权属状况的审核、风险评估慎之又慎。

5、作为农村房产出卖人,给购房人办理产权证书是其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义。

属证为尾款支付条件的条款时,应予以充分的风险务,如不能办理农村房产权属证明,即使已为交付,亦不能视为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仍应依法承担合同无效或根本违约的法律责任。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符合法律效力它就能够生效,跟房屋有没有房产证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提醒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效力是会比较低。无证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购房者该怎么样保证房子产权,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的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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