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没有登记的合同有效吗

2022-10-24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屋买卖没有登记的合同有效,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具备债权效力,房屋是否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没有登记的合同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没有登记的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没有登记的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买卖怎么获得双倍赔偿

  房屋买卖获得双倍赔偿的情形有:

  1.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2.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

  3.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比如,地震、海啸等。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不负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沿海城市的房屋买卖合 同中,一些发展商通过举证台风天气而主张免除逾期交房的责任,这种该主张不能成立。找法网提醒您,我国沿海地区每年都会有台风天气,虽然每次的台风天气何时发作不能预见,但每年台风天气的总数是确定的,而且是可以预测到的,由于商品楼房的建设周期长,发展商应合理地与购房方签订交付房屋的时间,而不能以台风天气 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特别规定或约定。合同订立时,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当发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这些免责条款时,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3.对方有过错。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一方不仅可以免负责任,而且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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