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2022-10-25 15: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承租人没有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不按合同支付租金;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安全,没有达到合同的目的;以及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不当使用,对房子造成不利影响等。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

  1.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

  3.出租人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

  4.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

  5.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

  二、租赁合同的种类

  租赁合同的种类有: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找法网提醒您,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三、租赁合同可以突破相对性吗

  租赁合同可以突破相对性。理由如下:

  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2.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具体在合同主体涉及第三人。租赁合同突破相对性体现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方继续有效。这是民法理论上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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