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证的房产买卖有效,对无房产证房屋进行买卖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找法网提醒您,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产买卖过户的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权证。
房产证过户是可以代办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办理房产证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是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