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损失的处理:二手买卖是属于民事活动,如果购买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手房买卖需要审查的方面有:
1.权属审查。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3.共同财产审查。共有二手房,应当审查有无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4.权利限制审查。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
5.他项权利设置审查。找法网提醒您,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要审查有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6.优先购买权审查。
7.禁止买卖二手房的情形。
买卖二手房可以贷款,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就都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一般情况下,住房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有的银行办理的二手房手续可能会不超过20年。每家银行的具体放款标准不同,但是如果没有房地产证、土地证,银行不会办理放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