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怎么办

2022-12-06 08: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的,可以与卖方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构成违约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支付违约金。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怎么办

  一、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怎么办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这些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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