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险合同生效的过程和条件

2021-04-27 10: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在生活当中,很多人会购买一份保险,但是我们对于许多细节还不太了解的时候,比如保险合同生效的过程和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会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小伙伴就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步伐,认真地阅读下面文章的内容吧。
保险合同生效的过程和条件

一、保险合同生效的过程和条件

1、主体合意

2、客体合法

3、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4、我国《民法典》明确了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即是投保人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在实践中表现为投保人主动要求填写投保单,或经保险代理人的要约引诱而填写投保单,即投保人向保险人发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2、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人收到投保人所填写的投保单后,经逐项审查,认为符合保险条件,愿意接受投保人的保险要求并表示同意。这种同意承保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保险人的言词、书信表示同意,或者保险人将保险费收据交付投保人,也表明同意承保。

3、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在保险合同的成立过程中,无论是通过投保单的形式,还是通过保险人与投保人当面洽谈协商或者其他形式,订立保险合同都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不断协商的过程,是要约、反要约、再要约直至承诺的过程。应当明确的是,投保单虽然为要约,但如果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或保险费收据内载有其他条件,且必须由投保人同意的,则保险单或保险费收据应视为保险人向投保人发出的新要约,只有经过投保人的反承诺,保险合同方能成立。因此,一项保险合同的成立,关键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是否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达成一致即告成立。

三、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

1、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我国采取的是“零时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时,或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地次日零时起生效。

以上的内容就是“保险合同生效的过程和条件”,生活中,现在有很多人希望买一份保险能好好地保障自己的健康,但是呢,在签订所有类型的合同之前都是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要求,了解好有关这种类型的合同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更好地能保障到自己。更多的问题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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