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是无效的,受到的损失只能依照合同的相对性向转租人(承租人)主张赔偿。
承租人擅自转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承租人擅自转租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应当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擅自转租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