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融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什么

2022-12-02 13: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融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合同主体当事人不适格;合同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通过恶意串通手段签订的合同;以及合同的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等。
融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融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

  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这些:

  1.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

  2.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三、融资租赁合同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找法网提醒您,起算日期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