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可以租赁吗

2021-04-28 11: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租赁的方式在民事交往中被普遍应用,承租人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在一定期间内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出租人也可以因此获得一定的费用,这样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且有利于交易双方当事人利益的非常经济的选择。那么,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可以租赁吗?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可以租赁吗

  一、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可以租赁吗

  如果取得了出租认的同意,承租人可以将房屋合法转租。只要是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合法转租便可以对该房屋租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怎样终止

  1、自然终止,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不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2、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指后的终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双方如果达成终止协议的,房屋租赁合同就会被终止。

  3、当出现以下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时候,解除权人通知解除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5、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三、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有转租的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在租赁期间有转租情况的,转租的期限随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而届满。次承租人因合同到期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承租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可以租赁吗?”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如果取得了出租认的同意,承租人可以将房屋合法转租。只要是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合法转租便可以对该房屋租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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