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劳务合同怎么扣税

2021-04-28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式向他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务合同不同于为保护劳动者而较多的受公权力干预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适用合同自由原则。那么,劳务合同怎么扣税?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务合同怎么扣税

  一、劳务合同怎么扣税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费是要缴税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劳务费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是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一)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二)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200元个税;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800元个税。

  (三)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四)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二、怎样解除劳务合同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劳务合同怎么扣税?”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劳务合同约定的薪酬属于劳务费,劳务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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