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交接中存在的纠纷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1.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找法网提醒您,物业向业主所收取的物业费、供暖费、停车费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前任物业公司有无已经多收取的费用,如有,在进驻前需跟业委会或开发商进行沟通,索要回逾收的各项费用,或者对此解决方案有三方签字认可的书面约定。
2.各类能源费。
3.各类遗留问题。
4.车辆刮蹭事件,前任物业有无承诺给业主在物业费、停车费或者其他形式的解决承诺,进行摸底调查,避免接手之后造成业主费用已交,但承诺的问题还未解决。
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