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几种类型: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找法网提醒您,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证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定金超过20%有权退款,但是只能退超过部分。在我国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