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情形下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

2021-04-29 10: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委托关系结束后,一般根据协议的规定,委托人需要给受托人支付报酬,但是在一些情形下,受托人违反了协议规定或者存在过错时有可能拿不到报酬,那么什么情形下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什么情形下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

一、什么情形下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

当受托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任务的时候,或者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不能完成委托任务时,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如果不能完成委托人的原因是委托造成的,则委托人需要支付报酬。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委托人不按约定支付报酬怎么办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委托关系终止的条件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人的死亡和法人的死亡。自然人的死亡有真实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法人的死亡即指法人的终止。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3、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情形下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的内容,受托人或者委托人没有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