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安抗辩权适用什么条件

2020-12-31 10: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不安抗辩权主要是适合双方合同签订的时候,如果属于异时履行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毕竟履行合同要按照时间顺序,这样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不安抗辩权适用什么条件?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不安抗辩权适用什么条件

  一、不安抗辩权适用什么条件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一些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采用同时履行主义。而对于以下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除当事人有特别规定外,应采用异时履行主义,这些合同包括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二、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一)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对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等等,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对方提供担保时的恢复履行。法律赋予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保护先为履行义务方的债权,如因对方提出担保措施而使债权得到了保障,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基础就不存在了,此时应当恢复已中止的债务履行。

  (三)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担保的,法律赋予先为履行义务方的单方解除权,即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不安抗辩权适用什么条件的相关介绍,不安抗辩权是为双方合同的一种效力表现,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要符合合同内容,履行属于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大家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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