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购房合同可以代签的,应以被委托人是否拥有产权人委托书为依据,如果没有则无效。购房合同一般都需要购房人签字确认,这是公民的权利。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如果购房人确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字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年公民作为代理人进行签名和捺印。找法网提醒您,只要有购房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签就是有效的。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购房人和开发商的基本信息;
2.所购房屋的户型和面积;
3.所购房屋的价格;
4.交房时间和收房标准;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不一样。购房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但是只有依法成立的购房合同才会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