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2021-04-2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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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你知道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吗?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一下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及其相关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属于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1、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

2、 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

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

三、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5、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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