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哪

2023-01-17 11: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于双方的效力形态不同和双方的无效的原因不同,其中前者是自始至终无效,后者是需要特定的行为才发生,且若是权利人没有进行追认的,则也不发生效力。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哪

  一、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哪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以下几点:

  1.效力形态不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合同是否生效

  (2)无效合同的效力形态是终局的,找法网提醒您,无效合同因为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条件而自始、绝对、永久不发生效力。

  2.无效的原因不同

  (1)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的权利人未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追认的,则效力待定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

  (2)无效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追认后合同有效;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三、无效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

  无效合同承担的违约责任有: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赔偿损失,有过错的合同当事人对因自己的过错给相对方造成损失负赔偿责任;

  3.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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