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属于无力偿还?

2023-02-18 10: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属于无力偿还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要结合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以及还款能力等情节来确定,无力偿还又可以分为永久无力偿还和暂时无力偿还两种,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债务人有财产的时候随时可以再次请求履行。
什么情况属于无力偿还?

  一、什么情况属于无力偿还?

  属于无力偿还的情况要结合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名下财产来确定,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依然无法完全清偿,法院的执行部门会依法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包括其个人名下合法财产数量,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等等。确定债务人或者义务人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如必要生活费等财产属于不可执行财产),则可以确定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进而可以认定其无能力执行偿还义务。

  二、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了怎么办

  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了,应当积极应诉。债务人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同时积极搜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尤其是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到期等,为自己争取抗辩权。法律规定,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找法网提醒,如果被起诉后不积极应诉的,将会被人民法院缺席判决,这对债务人来说是不利于保障权益的。

  三、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承担合同约定范围的保证责任。在担保人承担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是要注意,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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