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是双方进行协商约定,违约条款的约定如下:
1.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即当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还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抑或其他违约责任。
2.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明确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式。
3.应当约定赔偿损失的具体范围。
1.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
(1)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2)不适当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2.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3.违约危险。此种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危险”或“可能违约”,它所侵害的不是现实债权,而是履行期届满前的效力不齐备的债权或“期待权色彩浓厚的债权”。
4.明示毁约。找法网提醒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的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并存时要用哪个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并存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违约金,也可以选择损失赔偿,但只能择一适用。具体由当事人自主协商进行选择。并且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