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什么

2023-01-29 1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签订,或者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与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签订,以及以欺骗、强迫等手段导致买卖达成的,都无效。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什么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什么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以下几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欺诈为目的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找法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而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措施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

  处理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是:

  1.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2.合同已经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3.无法达成协议的,应由法院判决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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