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的一般条款有哪些内容

2023-01-2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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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的一般条款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合同标的物;标的物的数量;标的物的质量;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等。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合同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等。
合同的一般条款有哪些内容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有哪些内容

  合同的一般条款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签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

  1.签约对象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2.注意合同名称和内容是否一致;

  3.注意列明合同标的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4.注意明确约定违约金及其计算方法;

  5.注意用词严谨,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7.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的指什么

  合同条款中的标的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客体,即合同的对象。具体而言,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找法网提醒您,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有效的合同必须存在合同标的,且这种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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