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2.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
3.注意出租人具有出租的权利;
4.注意转租问题;
5.注意装修问题;
6.注意备案。
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而代签的,则属于无效合同。
2.授权委托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委托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找法网提醒您,授权委托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
如果在生活中一些涉及金额较大的租赁事项,承租人或租赁人未能到场的签署合同的,有授权的委托人进行代签的,一定需授权的委托书,如果有必要还需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