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行为属缔约过失行为

2023-02-09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属缔约过失行为有恶意磋商订立的虚假行为;提供虚假情况订立的行为;以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订立的行为等。缔约过失责任的造成合同相对方损害的,过失方需承担责任。
什么行为属缔约过失行为

  一、什么行为属缔约过失行为

  下列行为属缔约过失行为: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隐瞒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

  3.提供虚假情况;

  4.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缔约过失赔偿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

  缔约过失赔偿纠纷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缔约过失能否要求返还定金

  找法网提醒您,缔约过失责任定金是需要返还的。缔约过失责任一般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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