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2023-02-13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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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效力是债务人对代位权是不得处分的,如果存在主张处分的情况下是无效行为。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律规定是被告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效力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务人对其权利不得处分,否则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处分无效。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直接向该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不得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不得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

  二、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律规定

  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律规定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代位权诉讼是一种有效的债权保全措施。依照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代位权行使期限

  代位权期限是三年。代位权是实体请求权。即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找法网提醒您,代位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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