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总价包干

2023-02-07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认定总价包干是合同约定的价款不变,如果合同约定的总价款包含了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的情况的,则应当包含了风险波动范围内的价款,如果发包人没有支付价款的,则承包人可以催收。
如何认定总价包干

  一、如何认定总价包干

  认定总价包干是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合同价款中已经包含了风险费用的合同,一般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两种。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807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二、总价包干合同怎么结算

  总价包干合同的结算方式是,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结算;如果应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该价格来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工程承包合同的诉讼期为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工程承包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纠纷产生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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