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在于约定了双方除协商一致外,还必须由双方交付合同标的物或者实际履行,合同才能成立,并且约定了若当事人一方没有给付,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诺成合同中,不给付则会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实践合同有如下几种: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质押合同,以及民间借贷合同等等。
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
1.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货物、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2.托运人应将根据需要办理的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文件提交给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
4.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找法网提醒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2.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3.当事人已经交付标的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