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什么

2023-02-0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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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约定解除合同,或者双方所订立的合同期限到期,或者其中一方违约,或者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等。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什么

  一、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什么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

  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

  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

  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

  二、合同终止后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合同终止后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合同终止后才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的,还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因为就算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违约方依然可以被要求进行违约金索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终止有什么后果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终止有下列后果:

  1.当事人终止履行合同义务;

  2.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3.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的从权利同时予以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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